【政策要闻】|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4/5/27 10:46:33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津财建一指〔2023〕102号

滨海新区财政局:

为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预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的函》(津环财函〔2023〕208号),现提前下达你区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67万元,用于支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区安排金额见附件,支出列入“2110307土壤”。

二、你区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28号)等有关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管。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安排表

2.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