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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请按照《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601号)等有关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四、对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联合组织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4〕168号)要求,在2016年底前完成且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实的汞、铅削减和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可从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10%的规模安排奖励。
财 政 部
服务领域:
农田土壤修复、工业场地修复、矿区、油田及周边土壤修复、流域及河道底泥修复、地下水治理、盐碱地及沙土地改良等土壤修复相关的各个领域。主要业务:
项目咨询、场地调查、第三方检测、风险评估、修复方案设计、工程实施与管理、专业修复技术及装备服务、材料药剂生产与销售、环境监理、投融资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