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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报道③: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是未来方向

2025-01-1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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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大变样!”站在桃浦中央绿地最高处俯瞰,不禁让人发出这样的慨叹。上世纪50年代,上海的桃浦工业区是一个化学工业区,部分区域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这些年通过对关闭搬迁污染地块进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如今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成为上海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和生态修复的标杆。

桃浦工业区的“华丽转身”是我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探索性实践成果。当前,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处于发展期,大量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正在或仍待治理。据世界银行初步测算,与传统修复方式比较,绿色低碳修复与风险管控可以大幅降低修复成本、提升修复环境净效益。在当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总体形势下,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将是未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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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浦中央绿地



与现行政策有效衔接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产业转移步伐的加快,城市原有土地利用功能转变,大量工业用地改为商业用地或生活用地,加上产业结构的调整,已被居住区包围的企业搬迁至城外,遗留了大量、多种多样、复杂的污染地块。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涉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但过程中仍存在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不精准、资源能源不能高效利用、二次污染防控不到位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12月底印发了《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在满足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确保实现管控和修复目标的前提下,实现环境净效益最大化和碳排放最小化。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与现行政策进行了有效衔接。例如,《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关于鼓励农药、化工等行业重污染地块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的有关规定;衔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土地用途留白增绿的相关要求;衔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有效提高可再生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等;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有关要求,增强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响应《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明确“在守牢安全底线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可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与后续建设项目同步设计”相关举措,促进提升修复质效;衔接《“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出环境友好型修复材料和低排放、低能耗的新型装备研发应用等。

“《指导意见》不仅充分衔接生态环境领域现行政策,还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相关政策协同一致,强化目标协同、部门协同、政策协同,在守牢底线的基础上鼓励探索创新,推动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和现代化治理能力提升。”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污染地块生态环境监管技术部邵雪停接受《环境经济》采访时说道。




宜修则修,宜控则控




《指导意见》的适用对象主要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旨在引导土壤污染修复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能力,推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绿色化、低碳化转型。但国际经验也表明,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十余年发展,逐步形成一套涵盖评估体系、标准规范、技术装备、工程实践的较完整框架体系,通常为鼓励性措施。

“《指导意见》是一个中长期的导向性文件,旨在引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向绿色、低碳和可持续目标迈进。”邵雪停告诉记者,目前对于实施绿色低碳修复来说,一方面要先把绿色低碳理念培育起来,包括鼓励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行业协会、从业单位、公益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明确绿色低碳修复的导向、重点和手段,同时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形成典型经验;另一方面不搞技术上的“一刀切”,还是要因地制宜制定修复或风险管控方案,宜修则修、宜控则控。

如何理解“宜修则修、宜控则控”?邵雪停进一步向记者分析指出,前期规划阶段,一些重污染的地块不鼓励采取成本高、二次污染风险高、能源消耗量大的修复方案,鼓励重污染地块优先用于拓展生态空间,暂不开发利用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及时采取制度控制、工程控制、土地复绿等措施,强化污染管控与土壤固碳增汇协同增效;调查评估阶段,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与监管,提升调查评估水平,提高调查精准度和效率,合理确定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方案设计阶段,在注重经济可行基础上突出节约高效,优化工艺设计,最大程度减少二次污染物和碳排放量,降低能耗,提升质效;工程实施阶段,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鼓励使用高能效技术装备、绿色低碳修复材料、清洁能源等,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后期管理阶段,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的长期跟踪评估。

“《指导意见》的两个亮点,一个是培育绿色低碳修复理念,另一个是全过程提升绿色低碳水平。‘全过程’有五个阶段,可以在其中任何一个或多个阶段实施绿色低碳修复,哪个阶段具备条件就在哪个阶段实施。”邵雪停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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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冶炼企业封闭式物料输送设施和窑炉。

吴琼/摄




土壤修复技术面临新形势




对于土壤污染修复来说,技术是重中之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土壤与农村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吴文成接受《环境经济》采访时表示,针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使用较多的技术包括热脱附、水泥窑协同处置、化学氧化/还原、固化/稳定化、阻隔填埋、微生物修复、常温解析等。其中,固化/稳定化、化学氧化/还原、水泥窑协同处置、阻隔填埋和热脱附,是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工程中最常用的五大技术,应用频率均高于10%。在我国污染土壤修复周期长和再开发需求迫切的矛盾下,异位修复因周期短、效率高得到了广泛应用,占比约60%。

随着《指导意见》提出了“注重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利用,减少二次污染风险,实现环境净效益最大化和碳排放最小化”的要求,吴文成认为,土壤修复技术也面临了新的形势:一是如何提升土壤污染修复的效能,包括技术的效率、适用性和经济性,确保既能清除地块的污染,实现土地的安全利用,又能缩短修复的时长,提升土地的流转速度,还能降低修复的成本,减少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成本。二是如何降低修复和管控碳排放与潜在环境影响,提升修复工程的生态性,促进污染土壤修复管控综合效益提升。

邵雪停建议,土壤修复行业企业要重点关注两方面:一方面是研发并应用绿色低碳修复新材料和新装备。在材料上,结合科研项目,研发应用低碳零碳负碳的修复材料,以及长效性、高效性和安全性各方面性能比较高的环境友好型修复材料;在装备上,提升管控修复装备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水平,未来能够通过智慧监管实现低能耗、低排放的目标。另一方面是摸索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技术模式,建立适用于不同场景的绿色低碳修复技术组合。特别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对各个技术组合的环境足迹进行评估测算,选择最佳的技术方案。

“还应探索创新修复模式,如‘土壤修复+工程建设’模式、‘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污染土壤资源化利用模式、异地集中处置模式、水土共治模式等。”吴成文以“土壤修复+工程建设”模式举例说道:“这种模式可以将土壤污染的修复管控工程措施与未来开发建设项目结合,充分考虑修复管控工程措施和开发利用需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监管,既可以避免对风险控制工程的扰动和破坏,又可以避免反复开挖、施工,降低修复开发成本,在保障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可达性的同时,不同程度地降低修复管控成本,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目前,已有部分省(区、市)开展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探索性实践工作。例如,北京原东方化工厂地块整体规划为城市绿心森林公园,现已成为新的网红打卡地;浙江探索实施杭钢半山基地退役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改革试点,系统规划地块修复、管控和开发时序,建成杭钢遗址公园,实现了大运河工业遗产蝶变和现代文化交融。

未来,依托有关科研项目成果,将逐步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完善相关数据库,研究制定适用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的环境足迹评估工具和碳核算方法,同时完善相关工作指南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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