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日前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联合监管,严格用地准入,出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有效管控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环办执法〔2019〕4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针对《实施意见》的背景、内容等问题,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到2020年,全省乡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农村居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努力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全国首本《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手册》,旨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引导工业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这对打好净土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地)要进一步强化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精神,按照"省级督导、市县落实、严厉打击、强化监管"的总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工作的重要性。要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重点掌握本地区内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利用和处置情况,督促产废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了总体目标,提出到2020年,提出国家公园及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到2025年,健全国家公园体制;到2035年,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自然保护地规模和管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18%以上。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评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就《规定》进行了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加强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我们制定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评审规定(试行)》,并经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8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生态环境部决定废止47件规范性文件,修改3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