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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闻】2019年土壤修复补贴政策数读之蒙闽浙桂

2019-06-27 10:07

内蒙古发改委

2019-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级

修复类重大项目滚动计划

(2019-05-21)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盟市

建设规模

建设起止年限

资金来源

总投资

2019年计划投资


323.8

42.8

1

和林格尔新区“两河一廊道”生态园林绿化和河道治理项目

和林格尔新区

总建设面积102.61平方公里。可研批复总投资131.28亿元,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68.18亿元。一期工程治理面积10平方公里、治理河道18公里,生态建设3平方公里。

2017-2020

政府投资

131.3

4.5

2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南沙河管道综合治理

乌兰察布市

河道综合治理、道路及桥梁改造、黑臭水体治理、生态园林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棚户区及非棚户区改造征拆等,综合整治工程全线长10.3千米,地下综合管廊同步建设工程、敷设干线管廊6.58千米

2016-2022

政府投资
银行贷款

40.6

3.0

3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电厂二期节能减排建设项目

乌兰察布市

对二期机组增容及节能减排改造

2018-2020

企业自筹

14.9

5.0

4

乌海市海南区内蒙古广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矿区排土场连片治理(绿色矿山建设)项目

乌海市

本项目包括设计所确定的土方工程、削坡工程、围栏工程、覆盖工程、植物工程、防护工程、滴灌工程、公用工程。项目将完成15881万立方米堆砌量,处理排渣量8000万立方米,最后可形成634.02公顷的可利用土地

2018-2023

企业自筹

19.6

1.0

5

赤峰市中心城区防洪及环城水系治理工程

赤峰市

工程涉及锡泊河、英金河、阴河、半支箭河、海苏沟、小西沟等6条河沟,总治理长度约40.8km,其中新治理河道33.0km,改建河道7.8km

2017-2020

PPP融资

31.6

12.3

6

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呼伦贝尔市

13项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018-2020

国家投资
自治区投资
地方自筹
企业自筹

17.8

2.0

7

岱海水生态治理项目

乌兰察布市

21项岱海流域治理项目

2016-2030

国家投资
自治区投资地方自筹企业自筹

68.0

15.0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闽财建指〔2019〕7号

(2019-01-15)


2018年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资金预算表


按照《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 号),支持漳州、南平和三明建设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重点用于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的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加密调查与监测、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


地区

项目

金额
(单位:万元)


合计

1200

漳州市

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

400

三明市

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

400

南平市

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

400


2018年重点区域风险防控及治理修复资金预算表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8〕12号),支持尤溪、大田、上杭开展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试点,重点用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项目。


地区

金额
(单位:万元)

备注

合计

2695


三明市小计

905


尤溪县

605

其中:铅锌行业综合整治启动区(谢坑矿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防控与修复试点项目305万元

大田县

300


龙岩市小计

500


上杭县

300


连城县

200


福州市小计

200


福清市

200


泉州市小计

200


泉港区

200


漳州市小计

490


平和县

290

其中:蜜柚种植区治理与修复项目90万元

漳浦县

200


南平市小计

400


建阳区

200


建瓯市

20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行方案》

(2018-03-14)


选择23个县实施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下达18.36亿元,用于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和海上养殖污染整治。下达以奖促治资金5亿元,用于全面提升小流域水环境质量。下达水土保持资金3.3亿元,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有序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确定省级60亿元资金筹措方案,下达中央奖补资金15亿元。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下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21亿元。下达14.14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和田园综合体项目试点。下达6.75亿元,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下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9.7亿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财政部提前下达的 2019年福建地区新增债务限额397亿元,全部转贷市县,用于市县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项目,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7亿元,由市县统筹使用,重点用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19年生态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2019〕19号

(2019-05-08)

为加快福建省生态农业发展,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经研究,现下达生态农业建设专项资金6400万元,其  中: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1800万元、耕地质量安全利用试点300万元


2019年福建省生态农业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省、市、县(区)

合计

耕地质量安全利用试点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含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金额

备注

全省总计

4300

300

4000


福州市小计

37.5

37.5

0


闽清县

37.5

37.5



平潭综合实验区

1500

0

1500


莆田市小计

37.5

37.5

0


涵江区

37.5

37.5



三明市小计

1537.5

37.5

1500


三元区

37.5

37.5



沙 县

1500


1500

生态修复县

泉州市小计

137.5

37.5

0


南安市

37.5

37.5



漳州市小计

37.5

37.5

0


漳浦县

37.5

37.5



南平市小计

1637.5

37.5

1000


光泽县

1000


1000

生态修复县

建瓯市

37.5

37.5



龙岩市小计

37.5

37.5

0


永定区

37.5

37.5



宁德市小计

137.5

37.5

0


屏南县

37.5

37.5




2019年福建省生态农业建设专项资金任务清单


市、县(区)

耕地质量安全利用试点

约束性任务

福州市

闽清县

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低积累作物推广、优化水分管理、使用钝化剂、安全利用效果监测等各种安全利用措施,实现安全利用类耕地试点生产处合格农产品;试点面积1000亩

莆田市

涵江区

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低积累作物推广、优化水分管理、使用钝化剂、安全利用效果监测等各种安全利用措施,实现安全利用类耕地试点生产处合格农产品;试点面积1000亩



三元区

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低积累作物推广、优化水分管理、使用钝化剂、安全利用效果监测等各种安全利用措施,实现安全利用类耕地试点生产处合格农产品;试点面积1000亩

泉州市

南安市

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低积累作物推广、优化水分管理、使用钝化剂、安全利用效果监测等各种安全利用措施,实现安全利用类耕地试点生产处合格农产品;试点面积1000亩

漳州市

漳浦县

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低积累作物推广、优化水分管理、使用钝化剂、安全利用效果监测等各种安全利用措施,实现安全利用类耕地试点生产处合格农产品;试点面积1000亩

南平市

建瓯市

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低积累作物推广、优化水分管理、使用钝化剂、安全利用效果监测等各种安全利用措施,实现安全利用类耕地试点生产处合格农产品;试点面积1000亩

龙 岩

永定区

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低积累作物推广、优化水分管理、使用钝化剂、安全利用效果监测等各种安全利用措施,实现安全利用类耕地试点生产处合格农产品;试点面积1000亩

宁德市

屏南县

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低积累作物推广、优化水分管理、使用钝化剂、安全利用效果监测等各种安全利用措施,实现安全利用类耕地试点生产处合格农产品;试点面积1000亩


2019年福建省生态农业建设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补助区域包括:闽清县、平潭综合实验区、涵江区、仙游县、三元区、宁化县、大田县、建宁县、沙县、晋江市、南安市、漳州市本级、漳浦县、南平市本级、延平区、建瓯市、光泽县、长汀县、武平县、永定区、上杭县、福安市、屏南县


序号

所属区域

补助区域

拨款金额
(万元)

1

福州

闽清县

37.5

2

龙岩

长汀县、武平县、永定区、上杭县

437.5

3

平潭

平潭综合实验区

1500

4

三明

三元区、宁化县、大田县、建宁县、沙县

1837.5

5

泉州

晋江市、南安市

137.5

6

漳州

漳州市本级、漳浦县

537.5

7

南平

南平市本级、延平区、建瓯市、光泽县

1637.5

8

宁德

福安市、屏南县

137.5

9

莆田

涵江区、仙游县

137.5


浙江省财政厅

《201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01-31)


浙江省财政厅大力支持实施生态文明新政,省财政安排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122 亿元,支持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安排环境保护专项等政策资金13.12亿元,比上年增加 6.19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推进钱塘江源头区域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开展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继续实施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争取到2019 年底我省八大水系干流和一级支流流经县(市)全覆盖。安排38.47亿元用于土地整治、基本农田保护、垦造耕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2018-05-24)


提出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

《规划》从土壤状况详查、农用地分类管理、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矿山综合整治、先行区建设、环境能力建设、科技研发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十三五”发展的重点任务,落实了围绕目标和任务实施的4类重大工程和58项重点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财办〔2019〕15号

(2019-02-02)


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支持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快推进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018年21个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成功入选中央储备库A类项目,总投资达8.54亿元。

2018年自治区共有2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项目获评A类,总投资9.55亿元,其中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在数量和投资额上分别占自治区总量的81%和89%。与国家其他地区相比,河池市入选A类项目的数量和投资额均明显占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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