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以下简称两部门)现决定联合对攻坚战重点任务第二季度完成情况进行调度。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附件要求以表格形式总结2019年以来的进展情况,并于7月23日前报送两部门。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固废资源化"等12个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我们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印发《福建省"绿盈乡村"建设工作指南(试行)》,指导地方以"绿盈乡村"建设为抓手,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工作指南》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围绕"山更好、水更清、林更优、田更洁、天更蓝、海更净、业更兴、村更美"等八个方面目标,着力打造具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绿盈乡村"品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本市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认定为违法情节轻微,可以不予罚款处罚。
7月15日下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福建省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在福州召开。至此,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近日,生态环境部组织水源地整治工作专项调度,与进展滞后的省份相关部门一起研究改进措施,通报突出问题,推动2019年县级水源地整治任务如期完成。
日前,为指导试点城市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意义及核心要求是什么?日前采访了参与《指南》编制工作的相关专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相关要求,科学指导试点城市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指标体系的导向性、引领性,我部研究制定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现印送给你们,请按照《编制指南》及《指标体系》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