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福建省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在福州召开。至此,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近日,生态环境部组织水源地整治工作专项调度,与进展滞后的省份相关部门一起研究改进措施,通报突出问题,推动2019年县级水源地整治任务如期完成。
日前,为指导试点城市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意义及核心要求是什么?日前采访了参与《指南》编制工作的相关专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相关要求,科学指导试点城市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指标体系的导向性、引领性,我部研究制定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现印送给你们,请按照《编制指南》及《指标体系》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近日,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已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由朱之鑫、黄龙云、蒋巨峰、张宝顺、焦焕成、杨松、李家祥、马中平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等同志担任,分别负责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砷渣稳定化处置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我部决定制定《砷渣稳定化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湖北省大冶市近日发布农用地污染土壤钝化修复、安全利用、替代种植、修复效果评估等7项技术指南(规范),以及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和农用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验收等3个管理办法。其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系列技术指南填补了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钝化修复、安全利用等技术管理方面的空白。湖北省黄石市是国家确定的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大冶市是黄石市土壤污染防治的核心区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厅编制了《广东省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